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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6年11月24日至12月24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7年4月12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按照要求,现将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努力把重庆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市委、市政府把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重大发展任务、重大民生工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抓整改、抓落实。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35次相关会议专题研究、专门部署整改工作,市委书记陈敏尔、市长唐良智作出一系列重要安排。市委书记陈敏尔反复强调,重庆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事关重庆长远发展,事关国家发展大局,必须强化政治担当,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增强“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实现“上游”水平;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必须坚持从严问责,坚决抓好整改,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一把手主体责任,动真格、敢碰硬,确保产生震慑、强化警示、形成倒逼。市长唐良智要求,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整改薄弱环节,坚决彻底整改落实,切实公开透明整改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整改成效;严明追责要求,严肃实施问责,严格整改落实,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把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终身追责”落实到位。

    全市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压实责任、齐抓共管,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整改工作。各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均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市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结果倒逼,做到挂图作战、照单整改、限时销号。针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迅速制定全市整改方案,明确37项整改措施和115个具体问题的整改任务,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县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制定具体方案,落实细化举措2735条。

    为保证整改工作落地落实,综合采用定期调度、加强督办、严肃问责、强化公开等措施,切实传导整改压力。一是加强调度,有序整改。建立整改措施台账、具体问题台账和整改进度统计表“两账一表”总台账,严格落实周报送、周公开、月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二是强化督察,加压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一线调研指导,相关市领导带队开展督促检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环境监察办对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县实施常态化督察,开展专项督察30余次,对11个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强力督促各领域、各区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落小。三是严肃问责,倒逼整改。从严从实调查处理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8个追责问题,问责79人(涉及厅级28人、处级19人、乡科级以下32人),其中问责一把手28人(市管一把手16人)。各区县党委、政府加强整改过程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层层传导环保问责压力,产生了强烈的震慑,形成了警示效应。四是营造氛围,促进整改。在重庆电视台、《重庆日报》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开设专栏,实行整改任务、目标、措施、责任、时限、结果“六公开”,每周四、周五定时公开整改信息,各类媒体共发布整改信息5000余条。

    全市各级各部门抓住督察整改的窗口期、机遇期,特事特办、急事先办,强化硬措施、落实硬办法,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切实弥补薄弱环节。一是千方百计整合资金,加大环保投入。2017年,全市“211节能环保”支出154.5亿元,同比增长13.5%,其中市本级支出34.8亿元,同比增长35.7%。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不断强化财政“硬投入”,并积极运用政府融资、PPP等多种方式,强力保障整改资金。二是强力啃掉一批“硬骨头”“老大难”环境问题。建成一批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垃圾渗滤液处置、污泥无害化处置等设施建设。基本完成主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船舶码头整治,基本消除主城区黑臭水体,退出一批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拆除一批自然保护区违建项目,完成一批小水电生态基流整治项目,关停搬迁一批环境污染隐患重点企业。三是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整改机制。坚持一手抓整改、一手抓巩固,将整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固化为长效性工作机制,形成制度性工作措施。在环保考核、环保表彰奖励、环保问责追责、生态环保财政投入及转移支付、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规划环评、化工污染防治、污水处理、重金属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环境监管执法、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10多个领域分别建立和强化了一批重要制度和长效措施。

    全市整改工作分三个时间节点,即2017年年底、2018年年底、2020年年底,倒排时间完成整改任务。截至2017年底,总体整改进度超过93%,其中37项整改措施2017年需完成30项,实际完成32项;115个具体问题2017年需完成88个,实际完成91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环境保护压力传导、水环境保护、自然生态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三方面主要问题得到切实整改,全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圆满完成阶段性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更加有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快形成,环境质量持续提升,自然生态保护明显加强,生态环保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生态环保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迈上新台阶。2017年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良好,纳入国家考核的42个断面Ⅰ—Ⅲ类水质占90.5%,其中长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Ⅰ—Ⅲ类水质占100%;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3天,PM2.5浓度比2016年下降16.7%,土壤、噪声环境持续稳定,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放在压倒性位置,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在“治”“建”“改”“管”等方面下大功夫,深入实施“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五大环保行动,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切实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把重庆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本着对中央负责、对发展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严肃态度,继续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事关全市发展的大事要事,强化抓整改、抓落实、抓成效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做到机构不散、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确保整改工作措施长效化、工作机制长效化。坚持落实定期调度、信息公开、督察督办等整改制度,切实强化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加大重点难点问题督察督办力度,确保全市整改方案明确的37项整改措施、115个具体问题以及区县细化措施和问题全面整改销号。对2017年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做好跟踪核查,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2018年和2020年需完成的整改事项,倒排工期,持续加压,挂账督办,确保加快整改、逐一销号。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在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果基础上,立足于提升和扩大整改成效,进一步从体制机制层面固化成果。严明整改工作纪律,对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不到位的绝不放过,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绝不放过,对长效机制不完善的绝不放过。通过扎实有力、持续深入的整改工作,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全面落实、全面整改,向中央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生态环境保护成绩单。

    附件:重庆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报告.pdf


                                                                        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