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简 报
2018年第1期(总第28期)
重庆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 2月14日
环境保护部西南督察局来渝专项督察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统一安排,2018年1月18日至28日,环保部西南督察局局长张迅带领督察组一行10人,来渝专项督察重庆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督察组以现场抽查为主,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交流以及电话回访等方式,重点督察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办理、媒体曝光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举一反三全面推动整改和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1月18日下午,召开了重庆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汇报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唐慎对做好环保部西南督察局来渝专项督察有关工作作出安排,市环保局副局长陈卫就整改落实情况作了汇报,市委组织部等20个市级部门(单位)参加会议。督察期间,督察组对市城乡建委、市城管委、市农委、市水利局等4个市级部门进行走访问询督察,对两江新区和渝北区、南川区、涪陵区、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共67个点位开展现场核查,并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移交的群众环保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电话回访。此次专项督察,总体上准备充分、保障有力、组织有序。
督察组认为,我市整改工作措施有效、推动有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委书记、市长和分管副市长等市领导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先后作出28次重要批示,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督察督办,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相关市领导多次带队开展督察督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环境监察办对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县开展常态化督察,共开展30余次重难点问题专项督察,挂牌督办11个突出环境问题。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开展行业督查200余批次,各区县也分别开展督察督办,初步形成“以上率下、层层加压”的督察督办格局。三是紧抓时间节点,有序推动督察整改任务落实。在整改过程中深入聚焦重点问题,强力推进责任追究类问题整改。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较快,整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截至2017年底,37项措施2017年需完成30项,现已完成32项;115个具体问题2017年需完成88个,现已完成91个;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8个追责问题问责79人。
同时,督察组指出我市整改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重点问题整改进度滞后、少数问题整改不彻底、部门责任需进一步压实、部分群众举报问题未得到完全解决。并建议:一是在督促追责和整改问题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督促地方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和长效化。二是督促地方建立完善督察整改工作考核问责机制,加强对整改进度滞后问题的督办和责任追究,建立完善整改问题销号审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是督促地方进一步加强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查处和整改,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下一步,市整改办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台账管理、结果倒逼,提速推进问题整改,持续强化督察督办,切实加强督察结果运用,抓好区县环保集中督察全覆盖,强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长效化,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送:市委办公厅四处、市政府办公厅八处。
发:各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重庆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