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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简报第12期

重庆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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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621

各区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成效初显

两江新区全过程减排挥发性有机物(VOCs)  目前,已完成辖区88家企业的废气治理工作,投入治理资金约6.1亿元,其中2.5亿元用于生产线改造,建成治理设施120余套,年削减挥发性有机物5000余吨,周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涪陵区建立水污染治理机制  全面推行河长制,率先在全市设立“河库警长制”。加大区级财政投入,投资2800万元,重点整治龙潭河、龙桥河、紫竹溪、碧溪河等4条次级流域污染,巩固整治成果;累计投入资金约3.2亿元,现已建成各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32个、管网建设长度318.67公里,率先在全市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

云阳县全面清退禁养区畜禽养殖场  科学制定关闭政策,县财政投入补偿资金2500万元。截至5月底,全县已关闭畜禽养殖场111家,完成率74.5%

彭水县严控“三个环节”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一是启动2017年燃煤专项整治活动,销毁燃煤炉灶280余个。二是强化建筑施工扬尘监管,成功创建市级扬尘示范工地5个。三是启动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截止53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133天,同比上升约17%

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送:环保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市委办公厅四处、市政府办公厅八处。

发:各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重庆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62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