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简 报
第24期
重庆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环保部西南督察局来渝开展专项督察
按照国家环保部和国家督察办统一安排,10月16日—27日,环保部西南督察局杨为民副局长率队,对重庆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贯彻落实“水十条”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察。10月16日,督察组召开了工作座谈会,10月17日—27日,督察组下沉万州、大渡口、九龙坡、江北、长寿、江津、铜梁、潼南、丰都、彭水等10个区县进行现场督察。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督察组提出4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速整改,保持整改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时限不延,较劲较真,扎实推动问题整改。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切实做到“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追责不到位绝不放过、长效机制未建立绝不放过”。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统筹加强正面宣传和负面曝光,调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四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十条”,突出抓好三峡库区水体保护、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城乡污水处理及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截至目前,我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37项措施(今年需完成30项)已完成11项,21项进度超过50%(其中有14项超过70%);115个具体问题(今年需完成88个)已完成28个,74个进度超过50%(其中有48个超过70%);区县1079项细化措施完成535项,1343个细化问题完成662个。下一步,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西南督察局的工作要求及现场督察反馈意见,重点从提速问题整改、强化督察督办、加强整改调度、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等4个方面强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突出抓好水环境保护重大项目建设和重要领域污染治理,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送:环保部西南督察局;市委办公厅四处、市政府办公厅八处。
发:各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重庆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 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