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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简报第1期

环境监察简报

2017年第1期(总第1期)

重庆市环境监察办公室               20171023


重庆市环保局全面部署环境监管执法

“零容忍、出重拳”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环境监管执法“零容忍、出重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2017年第32次局党组会精神,市环保局1018印发了《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管执法“零容忍、出重拳”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工作分工、工作机制、工作要求等4个方面全面部署此次专项行动。

市环保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有关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环保局环境监管执法“零容忍、出重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小组、“利剑执法”小组、“铁腕监察”小组、“联动司法”小组、“阳光监督”小组、后勤保障小组、追责问责小组等7个工作小组,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确保专项行动开展有力度、有声势、有实效。建立健全了每日汇总、每周会商、每月调度、定期发布、信息报送、通报表彰等6项工作机制,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有力实施。

市环保局对此次专项行动提出3个方面要求:一是专项行动各现场检查人员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各阶段工作重点,集中精力,坚决查处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格督促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专项行动各现场检查组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系列要求,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确保监察执法人员自身安全,严禁向区县环保局和被检查对象提出与检查工作无关要求;三是新闻报道和对外宣传口径由宣教国合处归口负责,由综合协调小组审定后统一发布;重大事项发布须报局主要领导审定。严禁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杜绝传播不实信息。

送:环保部西南督察局;市委办公厅四处、市政府办公厅八处。

发: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重庆市环境监察办公室                     2017102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