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环境
状 况
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和累积剂量处于重庆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全市空气、土壤、水体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未见异常。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及自来水中总α、总β监测结果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规定指导值。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频率范围的控制限值。
全市共有核技术利用单位2459家,在用放射源2205枚和射线装置5603台。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的使用单位713家,在用电磁辐射设备(设施)249140(套);在用的110千伏以上的变电站633座,输电线路1892回,总长度27920.18公里。
措施与行动
强化辐射安全审批。 辐射许可备案实现“一网通办”、“不见面办理”,部分业务做到随到随办。全年共审批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126件、辐射安全许可证974件,完成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139件、转移备案119件,办理豁免备案8件、一类放射性物品启运前备案2件。深入川渝“双城”区域协作,统一川渝两地13个辐射政务事项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川渝通办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备案25件。
抓实辐射环境监测。完成国控及市控点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总数增加至191个,区县覆盖率100%。开展城市放射性废物暂存库、30家市级监管辐射源单位、2家伴生放射性矿和4个重点辐射设施监督性监测,保障重点辐射源单位和设施安全可控。
守牢辐射安全底线。将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制度落实情况、辐射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及验收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全市完成检查928家,限期改正40家,责令整改1家,立案查处6起。完成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强化核技术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00余个。对10家在渝移动放射源作业单位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放射源暂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辐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3家放射源探伤单位针对性的开展夜间突击检查,严查违规作业。深化市级部门协作,召开2022年重庆市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加强放射性废物管理,全年收贮废旧放射源34枚,暂存放射源3枚。全年未发生辐射事故。
着力提升应急能力。完成市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完成20个区县生态环境局的辐射应急能力评估,帮扶指导其强化应急工作。投入1000余万元提升市级辐射应急仪器装备水平。常态化开展辐射应急拉练,抓好辐射应急调度平台和辐射应急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高质量谋划准备重庆市辐射事故综合应急演习,首次模拟处置重大辐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