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辐射环境状况
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通过累积剂量监测换算出的环境地表伽玛空气吸收剂量率平均值为94.0纳戈瑞/小时(未扣除宇宙射线的响应值),处于重庆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现运行的13个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采集的气溶胶、沉降物、气碘、降水和水汽氚等样品的放射性水平均无异常;全市电磁监测点位的电磁环境水平年均值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全市土壤、长江干流及支流(重庆段)、地下水及饮用水中放射性指标均处于正常水平。
全市共有核技术利用单位2257家,在用放射源2062枚和射线装置5170台。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的使用单位691家,在用电磁辐射设备(设施)201165台(套);在用的110千伏以上的变电站596座,输电线路1833回,总长度26435.6公里。
措施与行动
加强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完成重庆市国控及市控点(共187个)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监测点位区县覆盖率达100%。全面开展三峡库区水环境放射性水平调查。对31家市级监管核技术利用单位、1个城市放射性废物暂存库、2个伴生放射性矿和4个重点辐射设施开展监督性监测。国家“2018年项目”建设的9个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和我市2020年建设的2个电磁环境自动监测站全面投入试运行。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市、区县两级审批服务协同,将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Ⅲ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权限下放区县,建成投用重庆市辐射安全许可系统,实现辐射许可、备案事项“一网通办”。全市完成辐射项目环评审批123件,涉及投资约53亿元;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920件,完成转让放射性同位素审批114件、转移备案106件,办理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启运前备案2件,出具豁免管理备案文件4个。
保障核与辐射安全。及时组织“两会一节”、“百年大庆”节前检查、震后安全检查、涉关停煤炭企业检查等放射源专项行动,督促地质仪器厂送贮139枚废旧放射源、2家关停煤矿洗选厂送贮21枚闲置放射源。持续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出动110余人次,排查核技术利用单位45家,移交问题119个,并督促完成全部问题整改。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西南片区辐照加速器示范性检查,组织开展我市电子辐照加速器专项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完成7台电子辐照加速器的24个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建成投用新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全年共收贮171枚废旧放射源和8件放射性废物。开展2021年辐射事故应急演练,组织6个区县参演,共同提升辐射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召开2021年重庆市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联席会议,与公安、卫生健康等市级部门共同谋划推进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深化川渝辐射安全监管协作,开展川渝联合检查,简化川渝地区放射源异地使用备案手续,及时通报一类放射性物品跨省运输等信息35条。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27场共计286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