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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技术科研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公告

重庆市环境保护技术科研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公告

重庆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委托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承担重庆市环境保护技术科研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编制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中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特将本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的拟建地址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水口村,拟建设施主要包括综合楼、核物理测试楼、暂存库、门卫及安防监控室、场区附属用房、场区综合管线等。拟建暂存库主要用于暂存重庆市30个地区各类企业产生的废物,主要来自建材水泥、医疗卫生、大专院校、化工制药、电力、机械、仪器仪表、钢铁、地质石油、煤炭等行业,库容设计容量为600m3;同时拟建的核物理测试楼用于重庆地区低本底样品的监测。

   本项目通过整合资源,拟建成集辐射监测、环境监测、废物暂存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科研基地,增强重庆市环境保护的能力建设,项目建成后能够带来较好的社会效益。

       2、项目的主要污染物及防护措施

1)放射性污染及处理措施

1)γ外照射

经贮源坑盖板、暂存库混凝土内外墙屏蔽后,暂存库外墙剂量率水平小于所参照的《油(气)田测井用放射源贮存库安全规范》(SY6322-2013)和《油(气)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GBZ142-2002)中规定的2.5μSv/h标准限值。

2)废水

本项目运输车辆清洗产生的洗车废水,排入监测池,监测合格后排放。

3)固体废物

项目通风系统的过滤芯定期更换会产生少量废过滤芯,贮存于废物库。

2)非放射性污染及处理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由γ射线致空气电离辐射产生的臭氧(O3)和氮氧化物(NOx)。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工作人员和安保人员产生生活污水,年产生总量242.4m3/a。实验室清洗实验器皿产生清洗废水,年产生量为30m3/a。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与实验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和悬浮物等。生活污水与实验废水经场区污水管网排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入汪家坪溪。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非放固体废物主要为综合楼、核物理试验楼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42t/a。职工生活垃圾设垃圾筒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项目实验室运营期产生少量的废化学试剂和试剂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贮存和处置。

4)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暂存库通风系统的柜式离心风机、综合楼的混流风机和水泵房内的潜水排污泵等设备,噪声值为75~85dB(A),经过采取消声、减振、厂房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所致公众剂量

本项目暂存库地处山区,较为偏僻,库区外基本无公众。厂内公众人员最大年有效剂量为6.80×10-2mSv/a,出现在生物样前处理室南大门外,低于0.1mSv/a的剂量约束值。对公众产生的辐射影响较小。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合以上分析,重庆市环境保护技术科研基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场址选择合理,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项目运营过程中对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和公众的照射剂量满足剂量约束值的要求,项目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和辐射防护角度来讲,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评有关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为使公众较为详细地了解该项目的信息及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将提供环境影响评价简本,以便公众前来查阅,提供查阅时间为2017730~815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其它有关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有关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示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建设单位在附近居民点及社会团体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不少于50份,欢迎公众前来填写。

8、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781~816日,共计16天。

        9、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重庆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联系电话:13709415999

联系人:张朝华

E-mail1434386509@qq.com

        10、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话:0311-85912408

联系人:李元岗

E-mail:254222199@qq.com

 

                重庆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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