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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第41项完成情况公示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要求,现将具体问题第41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2015年、2016年重庆市部分在建或已建成完工的市级重点项目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如,江津珞璜枢纽港工程、开州港及物流配套设施、寸滩大桥南引道、万盛鱼子岗旅游度假区、酉阳阿蓬江大峡谷景区整体开发等均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

    细化措施:

    1. 解决江津珞璜枢纽港工程未批先建问题。由江津区对该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令停止建设。全面排查区内重点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督促未批先建项目整改。
    2. 解决开州港及物流配套设施未批先建问题。由开州区对该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令停止建设。全面排查区内重点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督促未批先建项目整改。
    3. 寸滩大桥南引道未批先建问题。经核实,“寸滩大桥南引道”为重庆机场专用快速路南段工程,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9月获得该工程环评批准书(渝(市)环准〔2011〕151号)。
    4. 解决万盛鱼子岗旅游度假区未批先建问题。由万盛经开区区对该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令停止建设。全面排查区内重点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督促未批先建项目整改。
    5. 酉阳阿蓬江大峡谷景区整体开发未批先建问题。由酉阳县对该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令停止建设。全面排查县内重点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督促未批先建项目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及效果:

    一、重点项目已完成整改。

    1. 解决江津珞璜枢纽港工程未批先建问题。该项目已于2016年12月27日取得了环境影响文件批准书(渝(津)环准〔2016〕193号)。

    2. 解决开州港及物流配套设施未批先建问题。该项目已于2017年8月4日取得环境影响文件批准书(渝(开)环准〔2017〕035号)。

    3. 寸滩大桥南引道未批先建问题。已于2011年取得环评手续。

    4. 解决万盛鱼子岗旅游度假区未批先建问题。该项目于2017年8月取得环境影响文件批准书(渝(万盛经开)环准〔2017〕021号)。

    5. 酉阳阿蓬江大峡谷景区整体开发未批先建问题。该项目已于2017年7月25日取得环境影响文件批准书(渝(酉)环准〔2017〕023号)。

    二、市环保局印发《重庆市2017年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要点》(渝环办〔2017〕91号),明确要求“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移送司法、行政命令等手段,集中力量查办未批先建”。在全市组织开展环境监管“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对环评等7个重点领域问题进行集中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