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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纳污坑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按照《关于开展排查整治纳污坑塘环境问题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7〕616号)和《关于纳污坑塘排查工作的通报》(环办环监函〔2017〕1102号)要求,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结合我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际,及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纳污坑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专项排查开展的一个月期间,我市共发现全市共排查发现纳污坑塘10处,涉及五个区县,其中渝北区排查发现5处,丰都县2处,涪陵区、黔江区和铜梁区各1处。查出的10处纳污坑塘中,有6处为生活污水排放形成、3处为畜禽养殖废水排放形成、1处为工业废水排放形成。经查明,涪陵区环保局排查发现的坑塘是因该区国色食品有限公司榨菜废水排入自有塘堰而形成,涪陵区环保局要求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将坑塘中污水抽入新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复查时,发现该塘堰中原有污水已全部抽出由污水处理站处理,新产生的榨菜废水不再排入坑塘。丰都县环保局排查发现的两处坑塘为生活污水排放形成,复查发现已全部完成整治。

黔江区环保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发现的养殖废水坑塘,要求涉事企业(黔江区现代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丰润牧业五里养殖场)限期进行整改。该公司制定了整改方案,由公司副总牵头,联系周边农户,用罐车外运养殖污水用于还土、还田,在运输过程中确保污水无外泄、外漏,安全运输。同时对污水处理完成的地点进行防雨保护,对清理的污泥用袋装,免费送至周边农户,用于果树、庄稼辅助肥料。目前,该公司已按照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治;渝北区环保局、铜梁区环保局调度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对发现的坑塘进行整治,目前各街道办事处均已制定方案,按照清掏整治、拦截进口、完善治理措施、污染修复等步骤对养殖废水坑塘进行整治,并通过网络和社区公示栏对整治方案和进展情况进行公示,目前,渝北区和铜梁区发现的纳污坑塘整治工作仍在进行中。

下一步,重庆市环保局一是要对发现的纳污坑塘实行销号制度,及时调度了解方案制定和整治进展情况,对纳入台账的坑塘,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要求各区县必须在2017年12月5日前完成剩余纳污坑塘的整治;二是对发现的纳污坑塘进行抽查,核实各区县的整治完成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区县进行现场督查,对未按期完成纳污坑塘整治方案制定和公开的地方人民政府,公开约谈其主要负责同志,依法依纪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附件1

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

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对纳污坑塘进行排查整治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7〕616号)和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办〔2017〕145号)要求,切实做好全区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整治,结合我区旧县街道办事处纳污坑塘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目标

查清查实,不留死角,建立台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整治对象

铜梁区旧县街道办事处石砚村6社姚家水库下面的纳污坑塘(旧县街道办事处万兴养猪场和陈吉富鸭场(均属规模化以下养殖)租用农田排放养殖废水和养殖粪便)。

三、整治步骤

(一)清掏整治(2017年6月中旬前)

由旧县街道办事处督促陈吉富养鸭场经营者和万兴养猪场经营者对该纳污坑塘进行清掏整治;

(二)拦截进口(2017年6月中旬前)

由旧县街道办事处将纳污渗坑进口进行拦截,避免养殖粪便继续流入;

(三)完善治理设施(2017年8月底前)

责令陈吉富养鸭场经营者和万兴养猪场经营者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在污染治理设施完善前停止向外排污;

(四)污染修复(2017年7月底前)

对被污染的农田进行农作物种植等复绿工作,还原土地生态。

四、整治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厉打击

旧县街道办事处当地政府应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治时限,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信息公开,长期跟进

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纳污坑塘不会死灰复燃。

 

附件2

重庆市黔江区现代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丰润牧业五里养殖场污水处理方案

根据区环保局《关于整治丰润牧业纳污坑塘的函》(黔江环保函〔2017〕131号)要求,为彻底整治丰润牧业公司五里养殖场未及时处理的纳污坑塘,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护生态环境,结合丰润牧业五里养殖场现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场内污水情况

丰润牧业养殖场坐落于五里乡甘溪村一组,场区占地100亩,修建于2007年7月,2015年9月停止生猪养殖。由于2017年汛期连续降雨,导致场内形成新的污水共1660 m3。其中办公楼前观赏池塘污水200m3、污泥30 m3;积污池内污水150 m3、污泥20 m3;沼气罐内污水150 m3、污泥10 m3;10号-15号氧化塘污水1000 m3、污泥100 m3

二、工作目标

(一)对停产的养殖场办公楼前观赏池、沼气池氧化塘、积污池内的废水用罐车进行外运还田,疏通办公楼前观赏池底部排污管道,使后期雨水能正常经雨水管道流动。

(二)清理干净沼气池氧化塘、积污池、办公楼前观赏池内污水形成的污泥,污泥用于果树、庄稼辅助肥料,同时打开沼气罐底部排污阀。

(三)在11号、12号氧化塘砸开雨水排放口,同时将13号-15号氧化塘、积污池用挖土机进行回填,并封堵雨污水通道,防止养殖圈舍屋檐雨水进入行水沟。

三、工作步骤及处理方式

(一)2017年6月24日~2017年6月30日联系周边农户,对沼气氧化塘、积污池及办公楼前观赏池的污水用罐车外运,用于还土、还田,在运输过程中确保污水无外泄、外漏,安全运输。同时对污水处理完成的地点进行防雨保护,防制自然雨水进入已清理的池内,影响后期污泥的清理,并及时疏通办公楼前观赏池底排水管道。

(二)2017年7月1日~2017年7月15日对清理干净的沼气池氧化塘、积污池及办公楼前观赏池的污泥进行清理,污泥用袋装,免费送至周边农户,用于果树、庄稼辅助肥料。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对13号-15号氧化塘、积污池进行回填。将现有污水流通管道进行堵塞,防止圈舍屋檐雨水进入行水沟。拆除沼气罐底部排污阀,同时在11号、12号氧化塘砸开雨水排放口。

四、落实责任

本次养殖场污水处理由陈刚(副总理)、谭红兵(益维农业副总经理、丰润牧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禄(综合部主管)负责,副总经理陈刚总负责,谭红兵负责协助,同时负责养殖场污水处理与区环保局的衔接及对外公开和宣传。张志禄为养殖场现场管理人员,全程监督按方案实施污水、污泥处理。

五、工作保障

(一)责任落实。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整治工作推动不力,推动迟缓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严历问责,做到环境保护和环境整治同步进行。

(二)现场勘查。在接到区环保局《关于整治丰润牧业纳污坑塘的函》(黔江环保函〔2017〕131号)文件后,副总经理陈刚带领相关人员对养殖场沼气贮存池和办公楼观赏池进行现场勘查,现场研究切实可行的环保整治方案(责任人:陈刚、谭红兵、张志禄)。

(三)人员保障。各部室、子公司要高度重视此次丰润牧业养殖场环保整治工作,以消除环保安全隐患为重点,需抽调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支持,对所抽调安排的工作人员未按时到位或不作为员工,要进行严格考核,年底兑现(责任部室:公司各部室、子公司)。

(四)资金保障。养殖场环境整治所需资金,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安排调拨,全力支持环境整治工作,同时对资金支出和使用进行监管,发现资金使用存在不合理合规要及时制止(责任人:杨光银)。

(五)现场管理保障。在整治期间现场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沼气贮存池、办公楼前观赏池污水动态观察,发现隐患苗头要采取可行措施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形成巡查记录(责任人:张志禄)。

 

附件3

王家街道纳污坑塘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区环保局《关于开展渝北区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街道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确保环境安全,现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辖区纳污坑塘集中整治工作,整治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污染反弹,保障我街道环境安全。

二、基本情况

5月上旬我街道对辖区内疑似纳污坑塘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经排查我街道苟溪桥村3组存在一个面积约300㎡,体积约150m3的污水池塘。对此我街道立即将基本情况报区环保局并配合区环保局对池塘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根据区环保局监测站检测结果,该水体COD:30,氨氮:0.68,石油类:0.17,基本符合V类水标准,可以用于农业灌溉。

三、整治措施

一是夏季旱期即将到来,农业种植需水源用于灌溉抗旱,届时街道、村将引导村民引用该水源进行浇灌。二是考虑在池塘周边核实位置开挖沟渠引导附近水源流入池塘,使其成为流动的活水。三是加大对周边院落群众的宣传引导,防止新的污水流入池塘。四是街道、村干部定期对池塘开展巡查监管,如发现水质污染情况加剧立即上报并采取应急治理措施,防止水质污染恶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各村(居)、各科室要充分认识纳污坑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督办事项,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整治效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引导,营造声势,提高广大企业、村民的环保意识,及时发现并曝光偷排行为。

(三)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村(居)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与街道环保办、社区中心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开展联合整治。

 

附件4

玉峰山镇纳污坑塘整治工作方案

区环保局:

    根据贵局《关于开展渝北区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从5月1日至5月20日对辖区内的纳污坑塘情况进行了排查。经排查,发现中心村3组存在1个面积约1800平方米,体积约5000立方米的污水堰塘。为进一步推进整治任务,现将《玉峰山镇纳污坑塘整治工作方案》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成立以宣统委员石大林任组长,建设规划管理环保办公室、中心村委会书记、主任为成员的纳污坑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管办主任陈之华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具体整治措施

一是对堰塘水质进行了检测。为摸清堰塘污染底数,镇迅速指派专人对堰塘水质进行了抽样,并按照区环保局要求,当天将样品送至区环境监测站,对堰塘水质污染程度进行检测。

二是综合利用堰塘水源。根据区环境监测站检测结果,该堰塘水质为五类水标准,不能饮用,但可用于农作物浇灌。为此,镇、村两级结合夏季来临,农村需要水源抗旱的情况,对周围群众广泛进行宣传,让他们尽量利用该堰塘的水浇灌农作物,变废为宝,达到了既解决抗旱问题,又整治了堰塘污水的效果。

三是加强监管。镇、村都指派了专人负责对堰塘的管理。定期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水质污染情况加剧,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清理,防止了堰塘水质污染情况继续恶化。

四是利用征地的契机组织对堰塘进行填埋。目前,创新经济走廊已经将该堰塘及周边地域纳入其征地范围,张贴了征地公告。我镇将积极与创新经济走廊联系,利用其征地建设的契机,对该堰塘进行回填,彻底解决堰塘污水问题。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强对该堰塘的监管,定期进行巡查,确保水质不恶化,积极与创新经济走廊联系对堰塘回填,力争纳污塘坑整治工作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