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坚持重典治乱、铁拳铁规治污。
二是强化环境执法司法联,进一步规范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和线索通报等工作程序,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强电镀、化工、医药、固废处理等重点行业重点检查。
三是按照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要求,结合环保大检查和我市环保“四清四治”工作成果,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企业14011家,完成整治12516家,整改率为89.3%。
四是建成重庆市环境监察“8+X”综合资源平台,一企一档、一园区一档、一工地一档执法监管体系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