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环境管理>环境执法 > 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重庆市将组织开展重点行业环境保护 专项执法行动

根据环保部统一工作安排,为全面摸清重庆市钢铁行业、水泥制造行业、平板玻璃制造行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环境管理现状及问题,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重庆市决定于2016年6月启动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此次行动,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区县环保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要求区县环保部门针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过程追踪,实行问题排查、登记跟踪、整改落实、隐患消除、整治销号全过程管理,致力于发现一批、解决一批、曝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市环保局将组织力量对区县现场执法检查、信息填报、简报编发、总结报告、信息公开等方面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排查整改不到位、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不力的,市环保局将采取通报、挂牌督办、约谈等措施督促落实,督查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评价考核。(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