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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从四方面全力保障汛期三峡库区环境安全

根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2016年重庆市汛期暴雨洪涝较往年偏重,部分江河可能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汛期环境安全防范工作压力较大。为确保汛期三峡库区环境安全,重庆市从四方面就汛期环境安全防范工作做出布置。一是全面落实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责任。要求全市环保部门高度重视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认真落实“管业务要管安全”、“一岗双责”责任制,准确把握今年防汛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事件,把各项工作做早做细做到位,及时消除汛期自然灾害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二是认真抓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辖区内环境风险特点,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特别是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的监管力度,强化长江、嘉陵江和乌江重庆段沿江沿河石油天然气化工、精细化工、医药化工、渉重金属企业、危险化学品、尾矿库、油库、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放辐射源使用单位、冷链企业、城市(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填埋场、养殖场及饮用水源地等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加强监测着力保障饮用水安全。针对汛期特点开展环境监测预警工作,抓好监测技术、物资储备,不断提升应急监测快速响应能力,切实为应急处置、污染评估提供数据技术支撑;同时,密切跟踪气象灾害、水利调节和安全事故信息,科学研判环境影响;针对汛期特点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流域的水质监测和预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科学研判应对,最大限度减轻事件损害。四是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加强突发事件趋势分析、会商,完善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加强应急队伍、人员、设备、物资和资金等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准备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按照 “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做好报告、处置、监测、调查、信息发布等工作,将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及影响程度控制在最低限度。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