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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围绕六大重点开展“三江”沿岸环境污染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做好汛期环境安全防范,重庆市从4月1日至4月30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长江、嘉陵江及乌江等“三江”沿岸环境污染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此次“三江”沿岸环境污染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紧紧围绕以下六个工作重点进行部署和开展:一是全面排查企业特别是化工企业排污状况。主要排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偷排漏排、超标排放、设施不正常运行、建设项目手续不全等违法行为。二是全面排查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排污口、船舶、码头、工业企业、垃圾堆放点、加油站、违章建筑等污染源以及畜禽养殖、网箱养殖。三是全面排查次级河流及湖库水环境状况。主要巡查水体沿岸有无较集中的污染源、水质有无异常、水面有无漂浮物和浮萍聚集等。四是全面排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情况。五是全面排查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及处置情况。重点检查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危险废物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的,是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和联单制度。六是全面排查放射源环境安全隐患。主要检查涉源单位放射源“定点定人”责任制和放射源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