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在全市范围开展清查取缔“黑作坊”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专项行动
8月14日,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黄奇帆市长重要批示精神,通报打击中梁山“黑作坊”专项行动成果,部署全市清查取缔“黑作坊”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专项行动。主城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及北部新区政府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环保、公安、市政、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及其余区县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共450余人参加了主会场和分会场会议。
全面启动清查取缔“黑作坊”专项行动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市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陈卫部署专项行动。他指出,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违法排污行为,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市环保局决定继查处取缔中梁山“黑作坊”之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查取缔“黑作坊”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清查取缔的“黑作坊”,指未在工商部门注册、无相关部门审批手续、隐蔽性强、有环境污染且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经营者。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8月15日至9月15日为第一阶段,要求立即开展摸底排查工作,结合“四清四治”、12369举报投诉、媒体报道、网络舆情等信息渠道,全面清理辖区内各类“黑作坊”。9月16日至10月15日为第二阶段。要求根据摸底排查情况报请当地政府(管委会)编制取缔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调配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对“黑作坊”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和拆除等;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在现场固定证据,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原材料、产品及废物等予以暂扣和规范处置,同时做好维稳工作,消除环境安全隐患。10月16日至10月20日为第三阶段。要求总结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及时总结经验,建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安排人员进行巡查,杜绝被取缔“黑作坊”死灰复燃、污染反弹。
坚决打击“黑作坊”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勇强调,要充分认识“黑作坊”对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的危害。“黑作坊”存在四个方面的特点,即无任何证照、隐蔽性较强、群众意见多、环境危害大。“黑作坊”产生的污染物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大气、水环境、土壤和地下水,有的甚至还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致癌物,对环境安全构成极大的隐患;部分食品和潲水油的作坊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产品流通到食品加工和餐饮行业,直接危害食品安全。
张勇指出,专项行动要着眼于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把距离集中居民区、环境敏感点近,群众反映多、意见大的“黑作坊”作为重点清查对象,坚决予以取缔。要着眼于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立即督促整改,管控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要着眼于震慑违法生产和排污行为。要对“黑作坊”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报请区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进行取缔,对涉嫌触犯刑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确保没有漏网之鱼。
张勇要求,各地要集中精锐力量,尽快摸排,确定取缔对象,营造好打击取缔“黑作坊”的声势,确保在两个月内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环保要与公安、市政、工商、质监、食药监、建设、国土、规划以及当地街镇政府加强协调,组成联合执法组,形成合力,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发现一个、依法取缔一个。对无照经营的,及时实施查封、扣押;对收集、堆存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要及时清运、处置;对存在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隐患的,督促整改或恢复原状;对涉嫌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依法及时拆除;对制售伪劣产品、食品,以及其他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对“黑作坊”的责任人开展调查,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全社会共同参与清查取缔“黑作坊”专项行动
张勇称,新《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五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重庆市也印发了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法》通知。
希望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新闻媒体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此次打击“黑作坊”专项行动。在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希望政府各部门加大打击“黑作坊”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参与现场执法及跟踪报道,欢迎广大市民通过环保举报热线12369、重庆环保官方微博、重庆环保官方微信举报身边的“黑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