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各职能部门严格审核清理生猪屠宰企业相关标准条件,整合关闭80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160家小型生猪屠宰点,全市生猪机械化半机械化屠宰厂(场)由2004年的354家减少至现在的180家,屠宰企业档次和水平大幅提升。一是成立市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审核清理范围目标、条件标准、时限程序及责任追究。二是把定点屠宰企业分成“达到标准”、“需整改达到标准”和“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三类。三是区县部门联合审核,环保部门具体负责审核屠宰厂(场)是否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污染物排放是否稳定达标,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进行排污申报并足额缴纳排污费,查处屠宰企业超标排污、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四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督查检查。市级由市商委、市农委、市环保等部门组织联合督查组,多次赴区县进行全面督查指导。五是建立媒体监督机制、黑名单和违法案件曝光制度,举办生猪定点屠宰开放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邀请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参与监督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