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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展污水处理厂市级督查工作

 

      近日,重庆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组织力量对九龙坡等区县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市级现场督查,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要求整改。一是就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等检查行动中发现的个别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不匹配、环境应急预案及环境应急设施不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及时函告当地人民政府,建议当地政府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环境安全防范工作,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下达限期整治决定,督促企业尽快妥善整治已有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二是就个别城镇污水处理厂等进水水质异常问题,要求各污水处理厂原则上应在污水处理设施进口处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一旦发现进水水质异常,立即根据建设部《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和有关规定,报告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所接纳的污水水质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规定标准。三是对未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或在线监测装置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在线监测装置的调试和正常运行。目前,全市有44家污水处理厂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并全部与环保部门实现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