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全面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在2009年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渝环发[2010]29号)的要求,进一步对辖区内重金属污染企业周围环境状况、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监测,督促重金属污染企业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对检查发现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到目前为止,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670余人次,检查重金属污染企业230余家,对重庆市涪陵区金龙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对重庆瑞赛冶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隆电池有限公司和重庆月华冶炼厂等3家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产治理、限期搬迁。近期,重庆市环保局还对重庆民丰农化公司下阶段铬渣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一是抓紧时间分析论证老厂遗留铬渣的数量和处理处置方式,确保力争2010年底前完成老厂全部遗留铬渣及含铬土壤的处理处置;二是进一步做好老厂坝体内外区域地表水和地下水监测,结合监测结果分析论证坝体防渗措施的有效性;三是积极协调重庆钢铁(集团)公司对铬渣进行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