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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展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环保部等9部委《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0〕44号)要求,市环保局及时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分别研究制定了《重庆市贯彻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渝办发[2010]20号)和《重庆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确保了我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统一了各成员单位的思想,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二是明确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原则、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三是将工作责任分解到各区县(自治县)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由环保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以及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参加的重金属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四是层层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机制,并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

目前,我市各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正陆续编制辖区内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部分区县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市环保局正组织加紧编制《重庆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并按环保部的要求上报了我市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名单、排放量、重金属环境质量等信息,制定了《重庆市重金属污染企业整治工作方案》,确立了我市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域和重点防控企业,突出抓好防治和整治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