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防止和减少畜禽养殖污染,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重庆市制定了《关于印发重庆市畜禽养殖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0]43号),将在2010年5月至2011年11月期间,以各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自查自纠为主,市级抽查和国家督查相结合,全面开展畜禽养殖业专项执法检查。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将通过对畜禽养殖基本情况、选址合理性、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或无害化处理设施情况、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排污申报、排污许可、排污收费等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基本摸清全市畜禽养殖业污染底数和环保法律、法规执行现状,依法严肃查处畜禽养殖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畜禽养殖场的环保监管档案,完善基本信息数据库,并纳入日常环境监管,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