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至6月底,全市环保系统集中开展了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突出排查整治重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查重金属排放企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准入条件,是否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是否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等相关环保手续;二是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生产工艺及重金属产生点位和数量,污染物防治设施实际处理能力是否满足治污要求,污染物排放是否做到稳定达标等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执法检查;三是逐级审查重金属排放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资料,对企业2010年演练开展及演练方案设计准备资料进行逐一登记,“一厂一册”建档;四是严格执行环境质量“三包”责任制,对涉及“三江”或有关河流水系重金属排放企业工艺污水、废渣场(尾矿库)渗滤液严格实行上下游水环境质量监测监管,发现重金属超标一起重处一起,同时下达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决不迁就姑息;五是严格检查重金属固体废弃物的贮存及运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六是对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实行每两月不定期监测报告制,有力地震慑了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此次重金属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6780人次,检查30个区县重金属污染企业216家(主要涉及电镀、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和含铅蓄电池制造等行业)和污水处理厂88家,调查处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39件(其中向6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8家企业进行停产治理整顿、12家企业拟逐步进行取缔关停;对1条电镀生产线予以关闭),并对46家企业实施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