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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保局开展保障环境安全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全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预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按照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市环保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障环境安全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拟通过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企业,工业园区企业,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环境安全管理保障机制与体制,提高风险排查、整治预防、信息研判、预测预警、快速反应水平,促进企业承担保障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和落实防范措施,配合市安委会关停并转一批安全生产条件、环保污染防治措施达不到要求的高危行业生产小企业,严厉查处和打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消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试生产及投产项目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等情况;二是企业生产工艺、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尾矿库、危化品储存、使用、转运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等;三是环境应急预案、环境污染事故应对措施是否完善等;四是企业的重大环境危险源是否建档、监控预警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五是危险废物收集、存放、转移、处置是否符合要求;六是对重点辐射源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七是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