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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三个”专项督查保安全

   

68-6月11,涪陵区环保局抽调精干人员,组建了环境风险企业隐患检查组、辐射环境安全现场检查组、环境应急监测与预警安全检查组三个专项检查组,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

    为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加强领导。每个检查组分别由一个业务主管领导亲自带队进行现场排查和整治。二是责任落实。制定出台了《涪陵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检查组的任务,落实了责任。三是全面排查。各检查组重点对全区40余个重点风险企业和8个辐射源使用单位的建设项目管理、重点风险源的环境安全防范、辐射环境安全、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监测与预警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和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应急监测设备的安全防护以及饮用水源保护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四是加强整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天原化工《环境应急预案》未经专家评审、发始特化工危化品储存无明显标识等10余起违法行为立即予以纠正,并要求存在隐患的单位限期整改,对限期内无法完成整改又不能保证环境安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律要求停产停业整顿,同时加强对危化品和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管理人员责任的制定和落实,积极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