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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 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HJ 212-2025

  二、《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动态稀释嗅辨法》(HJ 1416-2025

  以上标准自20261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转自生态环境部


附件下载:

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pdf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动态稀释嗅辨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