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我局对申办《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有关要求,可以发放《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申请单位: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设施所在地: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1号
法定代表人: 袁代建
经营类别1:HW12、HW17、HW21
设施规模1:5000吨/年(其中含铬废液1000吨/年,含铬废渣或污泥4000吨/年)
经营方式1: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类别2: HW49其他废物(900-041-49,含铬废包装物)
设施规模2:2吨/年
经营方式2:收集、贮存、处置(清洗、填埋)
公示日期:2024年6月11日至 2024年6月17日
如有异议,请署名电话或书面联系我局。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
联系人:周琼
电话:023-88521836
邮箱:cqhbgtc@ 163.com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