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危险废物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2022〕47号),我局组织专家对重庆太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太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申请进行了审查,基本满足豁免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产生单位:重庆太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潼南区)
废物种类:HW49(772-006-49)环境治理污泥或残渣
利用单位:重庆太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川区)
利用方式:水泥缓凝剂
利用规模:12000吨/年
公示日期: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1日
如有异议,请署名电话或书面联系我局。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
联系人:周琼
电话:023-88521836
邮箱:cqhbgtc@ 163.com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