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2016年第39号令),我局对申办《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重庆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可以发放《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申请单位:重庆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设施所在地:重庆市忠县乌杨街道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法定代表人:张宗标
经营类别和规模: 新增危险废物4万吨/年(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4万吨/年)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水泥窑协同处置
公示日期: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12日
如有异议,请署名电话或书面联系我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401147)
联系人:周琼
电话:023-88521836,023-88521839(传真)
邮箱:cqhbgtc@ 163.com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