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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吉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2016年第39号令)以及《重庆市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渝环〔2019〕75号),我局对申办《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重庆吉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符合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要求,可以发放《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申请单位:重庆吉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集中转运点所在地

 南川集中转运点—南川区工业园区水江组团

 垫江集中转运点—垫江县长龙镇高桥创业园

 璧山集中转运点—璧山区青杠街道龙青7号2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彭光其

经营类别废铅蓄电池(HW31,900-052-31)

废物经营规模43000吨/年(南川、璧山集中转运点各20000吨/年,垫江集中转运点3000吨/年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公示日期: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2月2日

如有异议,请署名电话或书面联系我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401147)

联系人:蒋颜平

电话:023-89181983,023-88521839(传真)

邮箱:cqhbgtc@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