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2016年第39号令),我局对申办《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重庆弘邦环保有限公司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可以发放《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申请单位:重庆弘邦环保有限公司
经营设施所在地: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武新村长花园社
法定代表人:周洪强
经营类别:HW02~HW06,HW08~HW09,HW12~HW13,HW15~HW17,HW21,HW29、HW31、HW34~HW36,HW49~HW50。
经营规模:5000吨/年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试点)
经营范围:重庆市范围内,收集、贮存非工业污染源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危险废物产生总量在3吨以下的工业污染源产生的危险废物(工业污染源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7-2017)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中41个行业(即行业大类代码为06-46)的全部工业企业)。
公示日期: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14日。
如有异议,请署名电话或书面联系我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401147)
联系人:周琼
电话:023-88521836,023-88521839(传真)
邮箱:cqhbgtc@ 163.com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