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2016年第39号令),我局对申办《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重庆吉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可以发放《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申请单位:重庆吉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经营设施所在地:重庆市南川区工业园区水江组团
法定代表人:彭光其
经营类别: HW31含铅废物(384-004-31、421-001-31)1.63万吨/年;HW49其他废物(900-044-49)11.34万吨/年
废物经营规模:12.97万吨/年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公示日期:2019年9月29日至2019年10月17日
如有异议,请署名电话或书面联系我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401147)
联系人:周琼
电话:023-88521836,023-8852183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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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