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2016年第39号令)和《关于发布<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22号),我局对申办《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重庆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可以发放《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申请单位:重庆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设施所在地:重庆市忠县乌杨街道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法定代表人:郭景彬
经营类别:HW02-HW04、HW06-HW09、HW11-HW13、HW16、HW17、HW39、HW45、HW48、HW49
经营规模:40000吨/年。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
经营模式:集中经营模式(水泥窑协同处置)
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仅限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所在地:重庆市忠县乌杨街道
公示日期: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8日
如有异议,请署名电话或书面联系我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401147)
联系人:周琼
电话:023-88521836,023-88521839(传真)
邮箱:cqhbgtc@163.com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