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2016年第39号令),我局对申办《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重庆韶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可以发放《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单位:重庆韶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设施所在地: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钢辅三路2号
法定代表人:唐进
1.经营类别:HW49其他废物(900-041-49,仅限沾染HW06、HW08、HW09、HW11、HW12、HW13类危险废物的废旧包装桶及废机油格)
经营规模:35.5万个/年(200L塑料桶和金属桶35万个/年,千升桶0.5万个/年);3500吨/年(200L以下小铁桶和小塑料桶3000吨/年,机油格500吨/年)。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破碎清洗)
2.经营类别:HW15爆炸性废物(900-018-15,报废机动车拆解后收集的未引爆的安全气囊)
经营规模:20万个/年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
公示日期: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7日
如有异议,请署名电话或书面联系我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401147)
联系人:周琼
电话:023-88521836,023-88521839(传真)
邮箱:cqhbtrc@ 163.com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