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重庆蓝洁广顺净水材料有限公司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
渝环函〔2018〕1544号
重庆蓝洁广顺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你公司现场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函复如下:
你公司位于重庆市荣昌区广富工业园区(原荣昌广顺工业园区)的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已停止从事危险废物的接收、贮存及利用等经营活动,且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已处置完毕,荣昌区环境保护局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审核意见。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同意对你公司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渝ZH045)予以注销。
你公司已纳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对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控。根据属地监管的原则,你公司的环境监督管理由荣昌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如出现其他环境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此函。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