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重庆利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
渝环函〔2018〕1553号
重庆利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停止电子类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经营许可有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你公司现场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你公司和重庆龙健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的转让协议,你公司已将经营的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兰溪的含铜蚀刻液和废电路板利用及配套设施)全部转让给重庆龙健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现已不再具备经营危险废物的能力。
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同意对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渝ZH038)予以注销。
此函。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