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2016年第39号令),我局对申办《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服务中心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可以发放《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申请单位: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服务中心
经营设施所在地: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武新村长花园社
法定代表人:秦勇军
经营类别: 见附表
经营规模:250吨/年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经营范围:重庆市范围内,收集、贮存非工业污染源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危险废物产生总量在3吨以下的工业污染源产生的危险废物(工业污染源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7-2017)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中41个行业(即行业大类代码为06-46)的全部工业企业)。
废物类别 |
行业来源 |
废物代码 |
年收运量(t) |
HW03废药物、药品 |
非特定行业 |
900-002-03 |
50 |
HW49其他废物 |
非特定行业 |
900-044-49 |
200 |
900-047-49 |
|||
900-99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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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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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
公示日期: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9日
如有异议,请署名电话或书面联系我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401147)
联系人:周琼
电话:023-88521836,023-88521839(传真)
邮箱:cqhbtrc@ 163.com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