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2016年第39号令),我局对申办《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可以发放《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单位: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设施所在地:重庆市永川区港桥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何志
1.经营类别: HW02~HW04、HW06~HW08、HW11~HW13、HW16、HW19.HW37~HW40、HW45、HW49危险废物
经营规模:0.9万吨/年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焚烧)
2.经营类别: HW01医疗废物(831-001-01:感染性废物;831-002-01:损伤性废物)
经营规模:2640吨/年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高温蒸汽处理工艺)
3.经营类别:HW09、HW17、HW22、HW23、HW31、HW33、HW34、HW35、HW49(900-045-49:废线路板)
经营规模:5.93万吨/年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物化处理、利用(仅限废线路板)
公示日期: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16日
如有异议,请署名电话或书面联系我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401147)
联系人:周琼
电话:023-88521836,023-88521839(传真)
邮箱:cqhbtrc@ 163.com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