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2016年第39号令),我局对申办《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重庆恒杰化工有限公司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可以发放《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单位名称:重庆恒杰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经营设施所在地:重庆市垫江县澄溪镇通集村
法定代表人:夏瑜
经营类别、规模及经营方式:HW06有机溶剂及含有机溶剂废物(900-000-06:重庆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的二甲基亚砜废盐液)10000吨/年。
公示日期: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31日
如有异议,请署名电话或书面联系我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401147)
联系人:胡刚
电话:023-88537019,023-8875906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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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