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2008年第1号令),我局对申办《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以下单位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可以发放《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申请单位:重庆宏源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朱家镇川维厂内
法定代表人:别祖德
经营类别、规模:HW42 废有机溶剂(261-076-42:川维厂甲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醇废液)52万吨/年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公示日期:2012年12月24日至2013年1月5日
如有异议,请署名电话或书面联系我局。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12号(400015)
联系人:胡刚
电话:023-89031757,023-89031791(传真)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