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我局对申请《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经过组织专家评审和对申请资料审查,认为以下单位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可以发放《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申请单位:重庆华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中心路67号
法人:杨从全
经营地址: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危险废物名称、类别: 精(蒸)馏残渣,HW11(900-013-11);废有机溶剂, HW42(261-076-42);废酸,HW34(900-349-34)。
经营危险废物方式:收集、贮存、处置
经营能力:HW11精(蒸)馏残渣(900-013-11:醋酸焦油)800吨/年,HW42废有机溶剂(261-076-42)55500吨/年(其中混酸废液500吨/年、醋酸乙烯反应残余物19200吨/年、废醋酸乙烯30000吨/年、废乙醛5000吨/年和废醋酸酯800吨/年),HW34废酸(900349-34:废硫酸)30000吨/年。
公示日期:
如有异议,请署名电话或书面函告我局。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12号(400015)
电话:89031759,89031759(传真)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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