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环境管理>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管理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结果

关于依法注销重庆银港冶炼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各相关单位:

重庆银港冶炼有限公司已于20091219日被綦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我局决定依法注销该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证编号为渝ZH016

特此通告。

二○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