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我局对申请《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经过组织专家评审和对申请资料审查,认为以下单位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可以发放《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申请单位:重庆市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大涧口村十四社
法人:何中明
经营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大涧口村十四社
经营危险废物名称、类别: HW01医疗废物,HW06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HW09废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42废有机溶剂
经营危险废物方式:收集、贮存、处置
经营能力:37260吨/年
公示日期:
如有异议,请署名电话或书面函告我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401147)
电话:89188750(吴忠),89188706(传真)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二OO九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