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 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2021〕20 号)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 2022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市级督查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共组织对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巴南区、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綦江区、双桥区、璧山区、潼南区、两江新区、万州区、开州区、丰都县、忠县、高新区等19个区县20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60家重点产废单位和20家其他产废单位开展现场抽查。
抽查评估结果为:20家经营单位均为达标,80家产废单位中12家基本达标、68家达标。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