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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高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降低危害程度,确保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7〕49号)相关文件的有关精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重庆帝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本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内容如下:

一、决策事项概况

1.决策事项名称:《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

2.决策事项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实施差异化应对。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按照本预案执行;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日常监管;因沙尘、山火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视情采取加强扬尘源管控等措施。

2)预警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将预警级别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各级别分级标准为:黄色预警:预测日AQI(空气质量指数) >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3)应急响应: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分别对应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4)响应措施:Ⅲ级、Ⅱ级、Ⅰ级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倡导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目的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目的:以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开展评估工作,充分收集群众意见,增强本预案的可操作性。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利益相关者(应急减排清单相关企业、群众)关于本预案拟采取的措施对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拟实施本预案的态度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等方式与评估机构联系,表达对本预案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截止

评估机构:重庆帝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048444672  

邮箱:1845313674@qq.com      

您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具有积极作用,我们在此对您表示真挚的感谢!

2025年11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