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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政策宣贯会

为做好川渝地区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9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委联合召开了重庆市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政策宣贯会。

据悉,8月6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生态环境局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川渝地区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川渝地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在春节、酷暑伏天、雨季、重大活动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期间开展错峰生产工作。每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年度错峰基准天数为110天,其中一季度40天、二季度20天、三季度30天、四季度20天。据统计,川渝地区共有120家水泥生产企业合计155条生产线参与错峰生产。

会议指出,《通知》为进一步推进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川渝区域联动,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有效压减过剩产能,促进水泥行业提高绿色生产水平,加快实现减污降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利保障。

会议还通报了全市材料工业运行情况、2021年水泥行业减排工作和全市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执行情况及错峰生产工作安排,解读了国家水泥行业产能置换和错峰生产政策。

据了解,2021年1-8月,我市31家水泥企业46条生产线参与错峰生产,每条生产线错峰要求80天,错峰总任务为3680天,而企业实际错峰停窑3476天,差异化错峰减免656天,执行错峰生产共4132天,平均每条生产线错峰停窑89.8天。

会议指出,今年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过程中,我市大部分水泥企业积极应对污染预警,尤其是主城及周边企业及时响应采取措施降低氮氧化物排放,减少了臭氧前体物的排放,为保证优良天数做出了贡献。但是,完成年度指标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冬季气象条件不力完成目标任务难度较大,水泥企业还要进一步做好秋冬PM2.5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同时,水泥制造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目前全国各地均开展了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四川省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将出台,我市也计划将完成超低排放的企业纳入错峰生产减免范围。

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雷学良、市经信委党组成员赵刚、中国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孔祥忠、中国水泥协会副秘书长李琛、重庆市水泥协会会长张来辉,市经信委材料处负责人,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宣教处、执法总队负责人,辖区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的各区县经信委、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重庆市水泥协会秘书处相关负责人,市内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