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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正式启动

日期: 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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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庆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此次评选由市政府主办,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社保局承办,是全市范围内纳入省部级表彰的唯一生态环境类表彰项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将对2017年至2021年间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评选出50个先进集体、100名先进个人。

为什么要评先进?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这条主线,提高站位、凝聚共识,挂图作战、合力攻坚,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进一步筑牢,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成效显著。

具体而言,全市绿色低碳发展迈出新步伐,筑牢生态屏障见到新气象,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新成果。2021年,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持续保持为优,重庆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26天。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这一过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据了解,此次评选旨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引导广大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者进一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更加优异的成绩,奋力书写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新篇章。

哪些可以评先进?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评选对象重点从基层一线从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集体和个人中产生。主要从近年来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和企业中产生。

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还有哪些主要条件?“先进集体的领导班子要坚强有力,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上述负责人表示,此外,还要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得群众高度认可等。

“先进个人要长期奋战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一线,业务能力强,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开拓能力强,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等。”上述负责人介绍。

如何评先进?

8月20日前,将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从基层推荐的候选对象中遴选出初步推荐对象。后续,将按照评选表彰的相关流程,开展公示、考察,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公布最终表彰名单。

据悉,本次评选出的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还将择优推荐参评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文/刘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