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首页>政务公开 > 新闻发布

【蓝天曝光台】抓现行!工地扬尘这样控制?

日期: 2021-12-16
字体:

“这里有两个施工工地,控尘措施做得很不到位,你们去看下。”12月15日,重庆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戴正一接到市生态环境局暗访组的线索后便和同事一起前往涉事工地。

在由中铁24局承建的金星节点改造工程项目工地上,记者看到,挖掘机正轰隆隆进行施工作业,却未见喷淋设施,距离作业点较远的地方闲置着一个雾炮机。“按照规定,在爆破点和开挖点都应该有喷淋降尘措施。”戴正一解释道。

记者环顾一周,发现该工地还有部分裸土未覆盖,施工道路未硬化,再加上车辆冲洗不到位,进出车辆把泥土带出外面主路,来往车辆行驶,激起尘土飞扬。

位于该工地隔壁的由重庆交通建设公司承建的“L11道路配套工程”工地也存在相似问题。

执法车行至“L11道路配套工程”工地门口,便已见端倪:主路右侧铺了一层泥土,很明显是工地车辆特别是渣车进出未清洗导致。记者注意到工地上未见清洗池,重庆交通建设公司相关负责人辩称,“平时车辆是用水车冲洗。”

除此之外,工地上大量裸土未覆盖,路边堆满高达数米的土石方,却用高度不足40厘米的石条充当围挡,石条间隙处推挤着裸土。“围挡高度要超过里面的物料,这是最基本的。”戴正一说。

记者翻阅《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发现根据该条例第五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技术规范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围挡封闭施工,硬化进出口及场内道路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和截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及四十八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等等。

同时,根据第八十四条,施工单位未落实相关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可以按照此规定予以处罚。

“针对这种扬尘控制不力的行为,我们将严格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工地落实整改,并按《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条款进行处罚。”戴正一说。

记者离开时,工人正在用防尘网覆盖裸土,并清理石条“围挡”缝隙的泥土,工地驶来一辆水车来回冲洗道路......

据介绍,为应对今年11月以来冬春季污染天气,重庆结合网格化微站、高空瞭望、雷达扫描等高科技手段,围绕重点工业污染物排放超标排放、露天焚烧、烟熏腊制品、扬尘、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等突出问题开展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5200个,现场督促整改4600余个。

“为积极应对我市目前面临的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全市上下必须聚心聚力聚焦,协同配合,强化工业源头减排、交通污染源管控、建筑施工及道路扬尘管控、生活污染应对和区域联防联控,全力打好冬春季污染天气应对攻坚战。”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有关负责人说,我们将继续加大加强综合巡查、督导帮扶、执法监测,对不作为、慢作为的予以通报、约谈,同时通过媒体曝光环境污染行为。(程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