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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长江保护法》重庆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有方

日期: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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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作为全国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两个试点地区之一,市和区县生态环境部门一体行动,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用力,交出了一份优异的成绩单。图为工作人员对入河排污口进行逐个排查。

掬一捧碧绿清透的长江水,踩一脚质地松软的江边沙,涨水时,江水滚滚奔腾,水退后,童心未泯的大人带着嬉闹的孩童在江边踩水玩沙.......长江就这样融入到重庆人生活中。

保护母亲河,让这一江碧水始终带着澄澈向东流,是沿岸百姓的心声。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3月19日,中共重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长江保护法》,强调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善于运用法治力量保护长江母亲河,并对加强环保执法等提出明确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提高站位抓落实,坚持依法执法、科学执法、精准执法,务实推动《长江保护法》在重庆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学法普法,共同推动《长江保护法》深入人心

“要深入贯彻《长江保护法》,首先要‘学进去’”。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说,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把学习《长江保护法》作为提升执法素养和效能的重要抓手,依托每月1次的“执法大讲堂”,邀请专家、执法骨干作专题解读,组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集中学习3600人次,并在执法大练兵“知识竞赛”中对全市执法人员进行全覆盖在线测试。

同时,还要用心“讲出来”。这位负责人说,重庆印制《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手册,推进执法人员入企检查同步发放法律法规手册2万余份,并将此项工作固化纳入《重庆市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十条规定”》常态化落实。组织600余家重点排污单位集中开展生态环境守法(视频)培训、重点企业环保工作座谈会、参加“我为群众办实事—环保发言人进园区”服务活动,持续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

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接续为长江减轻污染负荷

2019年以来,《重庆市总河长令》第1号、第2号、第3号连续发布,3年分别聚焦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整治行动、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专项行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围绕贯彻《长江保护法》,聚焦落实河长令明确的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工作,坚持专项行动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在前两年的工作基础上,将严查暗访、严厉打击工矿企业废水超标排放、畜禽养殖污染、污水收集管网跑冒漏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船舶污水偷排直排等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常态整治、高压打击。

上述负责人介绍,3年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重庆海事局累计组织滚动排查污水问题44万余人次,发现并重点整治污水“三排”突出问题1万余个,查处违法行为11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余人。

综合治理排污口,守好长江水环境保护“闸口”

重庆作为全国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两个试点地区之一,市和区县生态环境部门一体行动,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用力,交出了一份优异的成绩单。

2020年着力“试点+铺开”成效显著。组织渝北区、两江新区高效完成辖区内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并同步推进完成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沿线入河排污口排查,锁定入河排污口4228个并形成“一张网”“一幅图”的智能化查询系统,建立30余项工作标准、技术规范、制度机制,为全国开展排污口整治提供了有益借鉴。

2021年着力“整治+监管”持续用力。出台《重庆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明确整治要求。对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进行分类和命名,并按照“一口一策”要求编制整治方案,下一步还要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推广到全市1000平方公里重点次级河流范围。目前,全市4228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已完成分类2380个、编码1468个、树立标牌87个,已完成工程类整治71个,其余需整治的排污口正在按进度落实整治。

专项联合执法,护航共抓长江大保护

今年,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河长办、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联合制定印发《2021年水污染防治现场检查计划》,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300余人次加强巡查。2021年6月,集中开展长江、嘉陵江、乌江沿线26个区县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出动13个现场执法团队,锁定“三江”江岸两侧3公里范围,督促立行立改环境问题2207个,约谈督办8个,推进立案查处177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23件),向区县政府纵向移交、向市级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横向移送问题315个,形成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私设暗管等典型案例20个,取得了解决环境问题、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回应群众关切的综合成效。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生态环境领域一系列的工作举措,有力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方针的深入落实,为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进一步夯实了基础。

据介绍,截至2020年底,重庆42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达到100%,105个市考断面水质达标比例为100%,消除长江支流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达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达100%,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达100%。

2021年1月-6月,长江干流重庆段13个国控断面水质保持为Ⅱ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