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实施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管理 2021年重点开展6方面执法检查
日前,记者获悉,为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重庆市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简称《计划》),实行执法检查计划管理,注重强化统筹性、联动性和帮扶性,力争在重要领域、关键指标上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2021年是推动我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迈好第一步的开局之年。‘深入’成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前缀,这也意味触及的矛盾和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宽,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更高。”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计划》明确了总体要求,即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现场计划要坚持精准执法、科学执法、依法执法,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以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统筹落实现场检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和正面清单制度,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高效统筹执法资源为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记者梳理《计划》,了解到,2021年重庆将着眼于水、大气、固危废、建设项目排污许可及自然保护地、环境安全、川渝联合执法等6方面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内容上,每项检查计划根据要素属性明确了检查范围、检查重点、时间安排和参与部门。在形式上着重自查自纠和督导帮扶,双向发力、双管齐下,确保成效。
一是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
积极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以水质超标或恶化的国控市控断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三江”入河排污口、沿江化工企业废水、污水处理设施等为重点检查范围,着重查处无证或超标排放废水,设施不正常运行、利用COD去除剂、监测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巩固已有专项行动成果,治差水,固好水,增碧水,助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计划9月份开展市级联合指导帮扶。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
以国控、市控大气监测站点3公里为重点范围,以控制VOCs、NOx、颗粒物排放为核心,全面加强工业企业和堆场、在建建筑工地大气监管执法,通过指导帮扶一批、限期整改一批、依法查处一批,推动企业依法履行大气管理主体责任、稳定达标排放,持续深化“重庆蓝”。计划9月份开展市级联合指导帮扶。
三是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
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好“十四五”开局之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针对部分区县、部分行业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多发态势,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行为,以专案经营的形式,通过联合查处一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大案要案,铲除非法收集、利用、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链条。推动危废产生、经营单位及时规范处置危险废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计划8月份开展市级联合指导帮扶。
四是建设项目、排污许可及自然保护地专项执法。
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聚焦巡视督察审计反馈、遥感监测发现、举报曝光反映的自然保护地问题,加强执法检查,严守生态红线。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推动建设项目“三同时”与固定污染源执法相衔接,强化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检查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推动排污单位守法排污。计划10月份开展市级联合指导帮扶。
五是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执法。
坚持全年全过程管理,突出两会、“两节”“汛期高温”“建党100周年”等重要节点、重要时段,着重针对沿江化工园区及企业风险防控、污染地块整治、核与辐射安全、沿江油库等风险领域,“一废一库一品”,沿江一公里范围内30家化工企业、尚未整改到位的风险隐患问题等深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维护环境安全、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共同维护稳定。
六是川渝联合执法。
联合查处川渝毗邻地区涉废气、废水、固危废等突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计划11月份同步在重庆梁平—达州铜钵河流域、荣昌—泸州濑溪河流域以水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在重庆荣昌、大足—四川内江片区、重庆北碚、合川—四川广安片区以大气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在重庆潼南、双桥—四川遂宁片区以固危废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
同时,《计划》对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科学制定本级现场检查计划。2021年起,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依据履职要求,结合监管执法力量、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情况制定年度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并按月细化落实,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逐步提升执法计划性,减少执法随意性。
二是加强执法监测工作联动。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应于6月底前建立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机构联合行动、联合培训等机制。依据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及时制定执法监测计划,将执法监测经费纳入执法工作预算。
三是严格执行现场检查计划。衔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严控现场检查频次和规模,避免多头重复执法。要强化执法公示,做好执法事前、事后公开。要提高保障能力,配备必要执法装备,在组织、智慧、人员调度和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计划》突出现场检查的制度性、计划性。将日常所有现场检查任务和国家、市级部署的专项执法行动全部纳入现场检查计划。各区县还要制定本级的现场检查计划,并报送市局备案;突出专项行动的专业性、全面性。为控制检查的频次和规模,《计划》对今年的专项行动数量进行整合,既涵盖了生态环境管理的主要领域和重点环节,又限定了水、大气、固危废、建设项目排污许可及自然保护地、环境安全、川渝联合执法等6主要方面;注重监督帮扶的系统性、统筹性。为减轻对基层日常工作的影响,《计划》统筹制定了市级指导帮扶的月度计划,对市级开展的联合检查进行了归类合并;注重部门联动的整体性、协同性。《计划》一并明确了各项行动的参与部门和局系统的参与处室、单位,突出多方合作,展现生态环境保护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