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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创新高

日期: 20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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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下,全市上下通力协作,突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深入实施“蓝天行动”,着力实施“四控两增”措施,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创下新高

优良天数比率首次超过90%。2020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3天,其中优135天、良198天,连续2年优的天数超过100天;全年空气质量超标33天,其中轻度污染28天、中度污染5天,已连续三年未出现重污染天气。优良天数超过300天的区县从2017年的19个增加到2020年的40个(包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2020年,重庆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在直辖市中排名第1,在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39位,在长江经济带11个城市中排名第5。

空气质量六项指标首次全部达标。经初步核算,2020年,我市空气质量六项指标自有监测记录以来,首次实现全部达标。PM2.5浓度33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国家标准(35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53微克/立方米,连续3年达到国家标准(7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8微克/立方米,2013年实行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每年均达到国家标准(60微克/立方米),且连续3年浓度未超过1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39微克/立方米,连续2年达到国家标准(40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150微克/立方米,连续2年达到国家标准(16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1.1毫克/立方米,2013年以来每年均达到国家标准(4毫克/立方米)。近三年,空气质量六项评价指标全部达标的区县分别为11个、19个、32个。

全市联动强力推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战,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专题研究高排放车辆限行、餐饮油烟专项治理、扩大烟花爆竹禁放范围、搬迁城区客货运场站、城区坡坎崖绿化等大气污染防治重难点工作,要求下大力气巩固提升蓝天保卫战成果。市人大常委会修订了《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市政协通过《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推动解决具体问题。

市政府成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分年度制定蓝天保卫战作战图,分解下达8大类70条2000多项工程和措施,实施量化考核。建立空气质量、目标任务、重点项目、督导问题“四张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压实各级责任。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将蓝天保卫战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目标考核重点内容,强化责任落实,推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和管控。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气象局等市级部门累计出台大气污染防治配套文件20余个、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20余项;各区县建立区(县)级+镇(街)级+村(社区)级三级联动体系,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协同管控,打好攻坚“组合拳”。

精准施策成效显著

以深度治理为重点控制工业污染。在引导企业深度治理、提标改造方面,通过资金补助、免费监测、减免环保税、限时上门服务、环保领跑者制度等五项举措。近三年,累计补助中央和市级资金6.8亿元,完成21台共928万千瓦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700余家重点企业和8000余家“中小微”企业综合整治、800余家工业炉窑废气治理升级改造、223台燃气锅炉清洁能源改造、1000余台2300余蒸吨燃煤锅炉淘汰,中心城区及上风向4个重点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在优化产业布局和能源结构方面,累计关闭搬迁大气污染企业300余家,化解船舶过剩产能2万载重吨,淘汰钢铁、水泥、火电、烧结砖瓦窑等落后和过剩产能312家,中心城区基本实现没有燃煤电厂、钢铁厂、化工厂、燃煤锅炉、水泥及烧结砖瓦厂。

以整治柴油货车为重点控制交通污染。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0.7万余辆,推广纯电动车6.5万余辆,完成33个储油库、1627个加油站、535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189座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11个码头完成岸电设施改造,深度治理300余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拆解各类老旧船舶3000余艘。发布《关于主城区部分路段高排放车辆限行的通告》,抓拍闯限高排放车辆59.78万辆次;中心城区限制行驶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汽油车;全面执行国六新车标准,全面提前供应国六车用汽、柴油,实现“三油并轨”;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近400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4座客货运场站搬迁到核心区外。

以分级管控城市扬尘为重点控制扬尘污染。实施施工扬尘控制“红黄绿”差异化管理,严格落实扬尘控制“十项规定”,建设和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道路4000余处。提高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水平,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机扫率提高到93%,其他区县达到80%以上。实施坡坎崖和边角地绿化1198万平方米,搬迁关闭两江四岸餐饮船舶和砂石码头140余处。出台《重庆市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标准》《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全过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严查车辆冒装撒漏违法行为8万余起。

以整治餐饮油烟为重点控制生活污染。严格实施《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累计完成餐饮油烟治理1.1万余家,其中公共机构食堂治理3100余家;主城都市区建设腊制品集中熏制点160余个。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禁止在非指定区域露天焚烧、露天烧烤和经营食品摊贩的通告》,逐级建立巡查执法机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2%。全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3206平方公里,主城都市区建成区全部划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并逐年扩大到其他区县建成区。

以精准管控为重点增强监管能力。积极开展夏秋季臭氧防控、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及时研判和分析污染形势。2020年,启动污染预警10次,飞机人工增雨19架次、地面人工增雨58日次,实施“5个综合监督组+2个督导帮扶组+1个执法监督组”常态化督导帮扶,12个厅局级领导包片帮扶,现场指导企业1500余家次,帮扶解决问题2578个,发现移交整治问题3600多个;执法监测重点企业累计1700余家。累计发放控制夏秋季臭氧污染告知书6.2万余份、餐饮服务项目环境保护事项告知书4.5万余份,引导企业主动治污。川渝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持续深入,签订《深化川渝地区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议》、召开川渝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会议,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联动帮扶,今年以来,开展联动帮扶6轮次,检查企业207家,移交问题线索133条,联合执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27起。

以大数据智能化为重点增强科研能力。建立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持续开展污染源来源解析及控制对策研究。累计开展颗粒物激光雷达、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等移动观测200余次行驶2万余公里,发现并识别区域污染问题2000余个。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信息系统平台、空气质量APP、执法检查APP,提升大气污染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全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主城都市区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监管平台,建成投运21个区802个微站,整合空气质量、气象、污染物普查、在线监测、日常管理、智能识别、空间、源清单、机动车监管平台等数据5.2亿余条,利用信息化手段支撑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现代化污染治理体系逐步完善。

五大举措持续发力

受疫情、气象影响,2020年蓝天保卫战成效还不稳固,大气污染治理依然任重道远。下一步,我市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主城提升、两群提质、工程减污、川渝联动”为重点,深化“重庆蓝”五大举措,加强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通过以柴油货车治理和纯电动车推广为重点深化交通污染控制、以锅炉排放新标准执行和中小微企业综合整治为重点深化工业污染控制、以绿色工地创建和智能监管为重点深化扬尘污染控制、以餐饮油烟治理和和露天焚烧管控为重点深化生活污染控制、以区域联防联控和科研分析指导为重点提高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持续改善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