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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发文要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日期: 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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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发文,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继续保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把各项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在疫情防控方面,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坚决履行好环境监管责任。要加强全市医疗废物处置调度,强化应急处置措施,监督指导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及时、有序、安全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要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持续加强污水处理和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强化统筹调度,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坚决守住饮用水安全底线。要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妥善处理各类矛盾问题,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同时,文件指出要持续抓好系统内部防控工作,强化人员防控管理,严格落实防控相关工作规定,保障正常办公秩序。各处室(单位)和各区县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要精准掌握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等情况,做好职工分类健康管理,加强人员进出登记管理,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要落实好防控措施,减少人群聚集,统筹好现场办公与网上办公,压实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具体任务、强化工作调度、及时督促落实。

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要求积极开展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下放审批权限,全力做好重大项目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环评审批服务,即刻审批疫情防控相关项目、加速审批重大民生项目、豁免审批医用射线影像设备、简化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到期顺延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同时,要求全面推行网上审批,辅以“线下窗口、电话解答”的审批方式,为企业提供全面完善的办件服务。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减轻企业负担,最大限度地为项目建设提供简便、快速、高效的环保审批服务,有力支持全市扩大有效投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针对企业复工复产,要在12369环保举报热线开辟专门受理渠道,及时交办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将日常巡查与举报投诉有机结合,合理调配执法力量快速解决污染问题。要加大下沉服务力度,深入一线调研,了解企业实际需求,精准指导,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完善措施,协调解决实际困难。要进一步优化环境执法监测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及时指导复工复产企业加强在线监控设备和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管理,确保复工复产环境安全。强化复产复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指导帮助做好整改,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企业复产复工的环境法规宣贯,提醒企业在复产复工的同时做好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

同时,文件指出,2020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要加强形势研判,谋长远、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加快补齐生态环境领域基础设施短板,围绕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应急监测监管,生态环保大数据和科技支撑以及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等加大生态环保项目库储备力度,积极争取各渠道资金支持,并向疫情较重区县倾斜。要统筹抓好第二轮和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注重改进方式方法,推进开展常态化督察,完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制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程竹青)